蘇治芬指張家竊占國土 籲張麗善勿縱放

地方中心/地方報導 2019-12-27 00:10

海線立委候選人蘇治芬質問張麗善縣長是否拆除違法農舍,提醒要好好的「知法守法」,否則有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之嫌。(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海線立委候選人蘇治芬召開記者會,公開質問自上週張麗善縣長是否拆除違法農舍,以及張嘉郡候選人和張麗善縣長口中的「一切合法」是連篇謊言;蘇治芬表示,張麗善縣長說青埔農舍一切合法,但違法房子有四幢,張嘉郡候選人還說農地是經過「認定」較靠邊較不適耕種的土地,才向公所申請起造,事實上農地坐落於優良的特定農業區,毫無農耕事實。還有李佳芬農舍違規增建,張嘉郡家族不僅違規面積比韓家農舍大,今年11月國產署勘查認定國有地遭占用面積達92.46平方公尺,張家竊占國土比李家罪加一等。

蘇治芬指出,在張嘉郡和張麗善口中「一切合法」的連篇謊言中,最可惡的就是張家公然竊佔國有地,種起落羽松、在旁邊蓋起招待所,涉及刑法第320條竊佔罪、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及第179條不當得利罪,呼籲檢方及主管機關調查與行動。提醒張麗善縣長貪污治罪條例有第6條第四款,明知道應該以較重的條文處罰,卻用比較輕的去處罰,則有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之嫌,拆、罰的權責都在縣長的手上,張縣長不應「知法玩法」、不該「知法弄法」,奉勸她要好好的「知法守法」,且張家還有其他違建使用,不只一例,張縣長到底拆不拆農舍。

蘇治芬競選辦公室也表示,韓國瑜及張嘉郡家族四大謊言,第一騙是李佳芬自家農舍在縣府勘查已認定是違建,仍繼續提出訴願甚至轉手賣出農舍,經內政部訴願審議會已認定農舍違規事實明確。李佳芬農舍違建案,張麗善縣長表示「縣府立場沒有任何徇私也沒有偏頗,只要發現任何不法就依法行政」,然而縣府沒有依照區域計畫法第21條開罰6到30萬,以違反空污法輕罰2739元。張縣長面對自家農舍,取得使照建照後多次加工長高長大,違規遠超過使用執照登載7.57%建蔽率七倍之多。而且農地上沒有農耕事實,大言不慚、睜眼說瞎話的說「一切合法」,張縣長就任一周年以來知法犯法,輕罰縱放是惡質的第二騙。

第三騙是青埔宮被揭發是違建後,張嘉郡立委候選人卻故意在臉書上貼出農舍的建照、使照,聲稱農舍使用一切合法,意圖用部分合法掩飾實際非法的事實。張家土地屬於特定農業區,是必須特別保護的優良農地,何來張嘉郡所言「經認定較靠邊較不適耕種的土地」,根本是欺騙雲林百姓。第四騙,自青埔宮豪華違規農舍被週刊踢爆後,雲林縣府農業處表示如果有明顯違規,會依法處理,至今已超過一個禮拜縣府卻無消無息,到底縣府到現場查勘了沒有,還是在看風向,不敢在太歲頭上動土。

張嘉郡陣營亦提出兩點回應指控,一、有關蘇治芬所指青埔農舍這些建築物的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都是在民進黨政府執政時期的縣府及公所所申請及合法核發,為何之前一切都合法,而到了蘇治芬選舉時變成違法,反問是否蘇治芬立委在打自己的臉,她擔任縣長及同黨擔任縣長時,合法核發的建照及使照都合法,為何到選舉時就變成違法。二、有關蘇治芬所指落羽松秘境所在土地,過去日據時期應就是作為道路使用,地上沒有建築物、沒有圍牆,更沒有侵占國有土地,歡迎國產署隨時來查,何況這塊土地只是一般農業用地,並非蘇治芬所指優良農業特定區,不知道蘇治芬為何至今都用抹黑方式來打選戰,她是否想要轉移之前大規模破壞張嘉郡競選布條,大量說謊被抓包的焦點。



海線立委候選人蘇治芬質問張麗善縣長是否拆除違法農舍,提醒要好好的「知法守法」,否則有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之嫌。(

海線立委候選人蘇治芬質問張麗善縣長是否拆除違法農舍,提醒要好好的「知法守法」,否則有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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