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春節買氣 政院宣布夜市抵用券使用期限延至明年1月底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9-12-04 17:25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今(4)日宣布,行政院長蘇貞昌召開跨部會協調會,在不增加預算的前提下,決定延長夜市抵用券的使用期限至明年1月底,盼能進一步帶動春節期間的商機。(圖/經濟部)

為刺激國旅市場,交通部先前宣布擴大秋冬國民旅遊方案,經濟部也配合相關方案,加碼推出夜市抵用券刺激區域夜市消費,盼帶動庶民經濟。原先規定夜市抵用券使用期限至今(2019)年年底止,不過因旅宿業者、夜市攤商,及民眾紛紛請求希望能延長夜市抵用券使用期限,因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今(4)日宣布,行政院長蘇貞昌召開跨部會協調會,在不增加預算的前提下,決定延長夜市抵用券的使用期限至明年1月底,盼能進一步帶動春節期間的商機。

夜市抵用券是經濟部配合政府的「擴大秋冬國民旅遊方案」,所提出的優惠措施之一,自由行旅客只要入住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的旅宿業者,經濟部加碼發給每房夜市抵用券200元,但有使用區域限制。

Kolas Yotaka表示,經濟部已發出585萬張夜市抵用券,截至12月2日為止,光使用夜市抵用券消費金額就將近新台幣1億元,若加上民眾搭配夜市抵用券額外消費的金額,民眾目前已在全國夜市消費數億元。

Kolas Yotaka表示,原先規定夜市抵用券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底,但由於眾多業者與消費者要求,因此行政院決定在不加印夜市抵用券、不額外增加新預算的前提下,行政院決定延長夜市抵用券的使用期限至明年1月底,盼能將相關商機延續至明年春節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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