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獎勵補助運動選手 議員建議教練、防護員也納入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9-11-28 16:50

台中市議會28召開法規委員會議,討論台中市補助獎勵選手辦法,市議員江肇國在會中主張,補助獎勵運動選手應更全面性考量,尤其身居幕後的教練及防護員,也應納入獎助。而且,台中市在規劃獎助辦法時,只獎助「全國運」跟「全中運」,獨漏了「全大運」的選手,建議運動局應考量納入「全大運」的獎助辦法。

江肇國指出,獎勵補助運動賽事選手的目的在讓更多選手在培訓有更大的後盾,也能讓更多選手根留台中。台中市運動局所推出的補助額度,遠不及高雄、桃園已經訂定的辦法,現在每個月給予的金額,也只能算是給選手上健身房的費用而已,盧市府說要打造運動城市、積極培育運動選手,真的是讓人感覺誠意不足。建議運動局應該增加獎助,協助選手後續培訓狀況。

江肇國表示,台中市在今年的全國運動會上,奪下史上最佳成績,還榮獲行政院長獎,但被爆出台中選手出賽膳食補助已多年未調整,住宿費每人每日僅400元。如今推出運動選手獎勵辦法,不但補助金額仍不及其他直轄市,在辦法中,也只規定獎助選手,卻遺漏了訓練選手的教練、協助選手的防護員等隨隊人員,尤其培訓一位運動員成為優質選手,不會單單只是運動員個人的努力,還有身邊這些重要的夥伴給予協助,所以辦法應更全面考量,納入選手、防護員等團隊夥伴的補助經費,讓這些為台中市付出的教練、選手、防護員等,能更無後顧之憂,全力在比賽中好好發揮。

江肇國也指出,運動局在訂定辦法時,只獎助參加「全國運」跟「全中運」,獨漏了「全大運」的選手,雖然獎助國、高中選手,是不錯的作為,但這些選手升上大學後,也應給予獎助,建議運動局應考量納入「全大運」的獎助辦法,讓更多選手在培訓有更大的後盾,也能讓更多選手根留台中。

另外,江肇國也指出,運動局補助參加全國運補助金額:個人項目第一名只有12000、第二名4000、第三名2000;團體項目第一名只有8000、第二名2000、第三名只有1000;參加全中運補助金額:第一名只有6000、第二名2000、第三名1000;團體項目第一名只有4000、第二名1000、第三名更只有500,這些費用最多也只是補助選手上健身房的費用,有些甚至只能算零用金,也無法作培訓費用。

江肇國認為運動局沒有將選手額外所需的營養品、防護、以及其他訓練的費用納入考量,只能說運動局雖立意良善,但誠意不足,不要只在選手得獎後才知道獎勵,應在這些培訓階段,就當選手的後盾。江肇國質疑盧市府說要打造運動城市,積極培育運動選手,根本就是打打假球、呼攏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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