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產業永續經營 屏縣公告溫泉政策節用水資源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2019-11-28 02:27

溫泉產業永續經營 屏縣公告溫泉政策節用水資源(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全台四大名泉之一的四重溪溫泉,一度因抽取量暴增導致溫泉水位遽降,經過屏東縣政府近幾年來採取定期抄錶、輔導、裁罰違規超抽行為,目前溫泉區水位已「止跌回升」,超過水位9公尺,縣府並於11月正式公告溫泉政策,明年1月起溫泉取用量將採級距加收費率措施,透過節用溫泉水資源,讓四重溪溫泉產業永續經營。

隨著國人休閒泡湯風氣興盛,近年來各大溫泉區用水量激增,四重溪溫泉及宜蘭礁溪溫泉陸續出現溫泉水位下降情形,為此,屏東縣政府率全國之先從103年開始實施定期派員抄錄溫泉水錶措施,除掌握各家業者及公家單位的溫泉抽取量,依中央每噸9元收費標準收取溫泉取用費,並積極輔導且對違規抽取行為進行裁罰。經過近幾年努力,四重溪溫泉水位已逐年回升。

縣府水利處表示,依水利署委託嘉南藥理大學進行 「四重溪溫泉水位與抽水量分析」報告,104年測得四重溪溫泉水位是低於監測井標準水位5公尺,105年已回升到水位以上6.1公尺,106年更達到9公尺,呈現逐年穩定回升狀況,為維護溫泉產業永續經營,縣長潘孟安指示水利處研擬溫泉政策,訂定相關規範措施且酌予開放溫泉水量,並於11月6日公告實施。

縣府公告的溫泉政策,除持續加強管制裁罰超抽溫泉行為,輔導公共建設所需及102年7月1日以前已營業或曾申請溫泉的事業體合法登記,對於已核准溫泉水權未實質建設開發者,在3年水權期限到期後將不予展限。此外,為獎勵合法業者,將提升每家業者10%溫泉水量,並將自明年1月起實施溫泉取用量級距加收費率措施。

水利處指出,目前四重溪溫泉區約有15家業者,縣府依經營業者大眾池規模大小及每間房間每月1噸用水量標準核定溫泉抽取量,明年實施的級距收費,就是採水電分段收費、用量越高付費越多的原則分3階段級距,只要業者每年抽取量未達7300噸,仍依每噸9元收費,7300噸-3萬6500噸每噸加收2元費用,3萬6500噸-7萬3000噸,每噸加收4元費用,7萬3000噸以上每噸加收8元費用。

水利處強調,縣府推動四重溪觀光產業,除完成四重溪溫泉公園泡腳池等週邊景觀環境、開闢四重溪外環道,每年舉辦的四重溪溫泉季宣傳行銷活動,更是吸引許多泡湯人潮,在兼顧溫泉水量及觀光產業發展下,透過溫泉政策的實施,以節用溫泉水資源達到溫泉產業永續經營,讓四重溪泡湯文化能永續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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