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不接受跨境執法 法務部:確保人犯順利歸案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9-10-23 14:58

香港籍男子陳同佳,去年2月在來台旅遊期間,將同為港籍且當時已懷孕的女友潘曉穎殺害,並裝在行李箱內棄屍在台北捷運淡水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隨後搭機返港。(圖/翻攝YouTube)

台、港兩地備受關注的「港女箱屍命案」,其兇嫌陳同佳已於今(23)日在香港服滿所涉洗錢罪嫌刑期出獄。在陳同佳獲釋前數日,傳出陳男被說服擬來台針對殺人部分來台投案,但由於陳男擬投案的背後,扯出中國疑藉機操作「反送中」議題,成了台港間的司法角力戰。昨(22)日傍晚我方陸委會發函給港府,表示將指派檢警至香港押解陳嫌,但港府至23日凌晨才發聲明,稱台灣此舉等於跨境執法,不能接受,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對此,法務部今(23)日發聲明表示,派員赴港押解疑,犯係基於港府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的務實需求。

法務部表示,有鑑於「港女箱屍命案」犯嫌今(23)日刑滿出獄,港方無意偵辦殺人罪嫌,為免其因此逍遙法外,我方基於司法主權的地位,另行提出由我方派員赴港,目的是希望港府派出聯繫窗口來諮商接人接證物等事宜,以確保人犯能順利歸案及合法取得在港證據以完備其證據能力,此並非港府所稱跨境執法,而係基於港府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之務實需求。

法務部指出,事實上過去也有台灣警方將潛逃台灣的殺人犯逮補歸案,交由來台的香港警方帶回之司法互助前例。我方對於打擊跨境犯罪一向不遺餘力,此次也充分展現有效追訴此一跨境殺人重罪之用心及努力,對於港府「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的說法,無法理解。

法務部申明,針對「港女箱屍命案」,基於台灣的司法管轄權,港方不辦,我們來辦,我方早已準備就緒,籲請港府對於履行承諾提供協助,如何合法提供我方本案在港證據,應積極面對、具體回應,與我方人員共商後續司法互助事宜,以伸張被害港女及其家屬人權。

近期引發爭議的「港女箱屍命案」,是21歲的香港籍男子陳同佳,去(2018)年2月在來台旅遊期間,將同為港籍且當時已懷孕的女友潘曉穎殺害,並裝在行李箱內棄屍在台北捷運淡水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隨後搭機返港。當時士檢對陳男發布通緝,並透過外交部向港方請求將陳男遣送來台,但沒有得到對方的回應。陳男返港後被香港政府以盜領潘曉穎提款卡等4項洗錢罪,遭判刑29月,於今(10月23日)天刑滿獲釋。而陳同佳涉犯相關案件衍伸的議題,亦成為近來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源頭。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