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 即日起受理申請

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2019-10-15 15:59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啟動,宜蘭縣衛生局長徐迺維籲請符合條件的縣民把握機會提出申請。(圖/記者陳木隆攝)

為紓解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及其家屬的經濟負荷,政府啟動長照2.0子計畫之相關補助方案,即日起至109年2月15日受理申請。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近日更協調住宿式機構代收申請資料,以減少申請人舟車往返的辛勞。

宜蘭縣衛生局指出,該案補助對象為108年使用住宿式服務長照機構、老人福利機構(不含安養床)、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榮民之家(自費失能或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身心障礙機構,累計達90天以上 (不含保留床位、使用機構喘息服務期間),以及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未達20%且非按20%稅率課徵基本稅額者。

符合資格者,每人每年補助一次,補助金額依稅率級距0%(無申報)、5%、12%,分別為6萬元、5萬4,000元、4萬5,600元。但是108年曾經或已經領有政府住宿費用補助者(如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等)不予補助。

衛生局長徐迺維表示,為減低機構使用者的經濟負擔,請符合條件的民眾把握時間於109年2月15日前申請「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相關訊息可至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網站查看(網址: https://1966.gov.tw/LTC/cp-3636-42415-201.html),或洽詢現入住機構及本縣長照服務專線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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