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挪用預算變合法? 中市藍議員批:審計處睡著了?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9-10-01 20:00

台中市議會審查「臺中市107年總決算審計報告」審出違法支出透過預算「轉正」方式就地合法的大漏洞,市議員張瀞分、楊正中1日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106年至107年梧棲、龍井、潭子區公所皆有挪用預算及用途不符的違法支出情形,但審計處卻未盡審計之責,未剔除該筆預算,使原預算單位得以在下年度「轉正」預算補正,違法變合法,研判這種情形已行之有年。

楊正中說,早在106年審計報告就已指出梧棲區公所應減列「未編列預算之採購及參訪活動」204萬5942元、龍井區公所應減列「未編列預算之採購」2萬7500元。且去年他也已在議會質詢時任潭子區長劉俊信,但在107年審計報告中卻指出,梧棲區公所應減列「與預算用途不符之參訪活動支出」71萬7320元,潭子區公所應減列「與預算用途不符之參訪活動支出」31萬2660元。但審計處卻未盡審計之責,僅只列為減列、保留數。既無預算要如何保留?是審計處睡著了,還是企圖包庇?

楊正中認為,審計報告明明寫得很清楚區公所支出的錢未編列預算,為何不直接要求剔除?所謂「未編列預算」,係根據預算法第25條規定:「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處分公有財物或為投資之行為。違背前項規定之支出,應依民法無因管理或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返還」。所以正確的審計是剔除違法支出,要求返還。

楊正中說,兩年過去了,審計處僅只剔除106年梧棲區公所不當支出之89萬,還有115萬至今仍未追繳。可以見得審計處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這些全部都是台中市民辛苦的納稅錢,卻被拿去討好長官、吃喝玩樂?這合理嗎?

再者,楊正中也強調,現在要是不剔除,未來臺中市政府仍可透過編列預算來彌補這些不當支出,屆時倒楣就是臺中市民必須用辛苦的納稅錢,幫違法機關買單。

議員張瀞分表示,審計處應是政府單位防弊的最後一道牆,但審計報告卻是輕描淡寫。違法的支出、不對的事項理應提出糾正,才能讓公務人員有遵循的方向,但這次審計處卻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未盡審計的責任,對於日後行政執行方面,會讓公務人員無所適從。

最後,張瀞分、楊正中兩位議員也呼籲,審計處應該硬起來,違法的支出應全數剔除,才能讓公務人員有所遵循方向,否則苦的只是臺中市民。

除了召開記者會之外,楊正中也在民政委員會審查總決算時,成功擋下了違法支出企圖轉正的預算,楊正中針對未追繳部分詢問梧棲區公所目前的處理情形。梧棲區公所表示,正在109年既有預算中分年轉正109萬5942元的方式,先行彌補115萬的缺口。楊正中於是當場反對該作法,委員會也決議拒絕背書,不同意為未編預算的支出轉正,要求追繳。楊正中說,好在他有發現,不然這些違法支出就會在109年、110年以至下下年度一直轉正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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