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倒廢棄果實入灌排水圳 小心最高被罰500萬元

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2019-09-11 07:40

最近適逢文旦收成,有些農民收成後,將一些落果隨手丟棄於嘉南農田水利會圳路中,導致大量柚子阻塞閘門,影響輸水安全。

嘉南農田水利會表示,適逢二期水稻灌溉期間,依據水利法第63-3條灌溉事業設施禁止下列行為中,第7項妨礙灌溉設施安全之行為,可依該法第93-3條第3項處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之罰鍰,另如因卡住水門等設施致災,亦可能觸及水利法第94-1條致生公共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麻豆清潔隊表示,柚農可在夜間先將裂果打包成袋,通知清潔隊日間協助清運,也可自行運到麻豆轉運站,如亂丟棄物可罰1200到6千元罰鍰,每年文旦季都會在產區各里宣傳和廣播有清運裂果文旦的服務,果農要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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