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秋冬國旅獎勵計畫」夜市抵用券長這樣 9/16發放起跑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9-09-06 18:09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今(4)日宣布,行政院長蘇貞昌召開跨部會協調會,在不增加預算的前提下,決定延長夜市抵用券的使用期限至明年1月底,盼能進一步帶動春節期間的商機。(圖/經濟部)

行政院在5日的院會上,拍板交通部所提的「擴大秋冬國旅獎勵計畫」第二波方案,預計再投入10億餘元經費,推出11大類優惠。行政院表示「擴大秋冬國旅獎勵計畫」第二波方案將中秋節連假後的9月16日(週一)上路,至今年底為止。經濟部也公布「擴大秋冬國旅獎勵計畫」第二波方案中的「夜市抵用券」的圖樣,預計9月16日(週一)起開始發放。但要注意的是,這張「夜市抵用券」是要住在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的旅宿才能拿到200元夜市抵用券,且要在指定夜市、有參與相關活動的店家才能使用。

經濟部表示,配合擴大秋冬國旅第二波加碼方案,自由行旅客只要入住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之旅宿業者,登錄觀光局補助系統,辦理身分證字號檢核後,除可獲住宿1000元折抵外,每房經濟部將再發給夜市抵用券200元,每一身分證限領取一次。實施期間從9月16日起,至12月31日年底止。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郭坤明表示,為鼓勵在地消費,抵用劵規劃原則限於旅宿當地區域縣市政府登記或列管有案的夜市使用。其中北區(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中區(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南區(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不可跨區域使用,但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縣市旅遊則不予限制。亦即,到宜花東及離島旅遊,不僅也領得到抵用劵,並且年底之前全台各地都可使用。

經濟部表示,本次夜市抵用券經濟部係委由財政部印刷廠設計印製,每張面額50元,不得換現、不找零,等同有價證券,偽造、變造者須負相關刑事責任。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預估本方案可為夜市引入消費人潮,估計帶動17.4億的消費效益。有關抵用券的發放作業,經濟部將與交通部觀光局於9月6日邀集各轄市、縣市政府召開說明會。全國70餘處縣市政府登記列管的夜市名單及座落地點,可掃瞄抵用劵正面的QR code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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