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檢情人節商品包裝 2件香水禮盒過度包裝被罰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9-08-06 18:16

台北市府環保局近期加強查核禮盒產品,查獲2件化妝品禮盒產品過度包裝,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3、14條規定,所以依同法第26條規定,罰處違規業者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圖/台北市府環保局)

明(8月6日)天就是農曆七夕情人節,不少愛侶、夫妻會互贈情人節禮物增添生活情趣,也因此市面上不少商家亦推出應景禮盒。台北市府環保局近期加強查核禮盒產品,查獲2件化妝品禮盒產品過度包裝,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3、14條規定,所以依同法第26條規定,罰處違規業者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北市府環保局說明,七夕情人節相當多業者推出應景產品,尤以化妝品禮盒最多,但部份業者為求美觀,時有過度包裝情事。環保局這次查獲2件過度包裝產品,分別為瑞普國際有限公司代理的「迷你小香水禮盒」,包裝體積比為2.02,以及盧亞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之「女性淡香精禮盒」,包裝體積比為4.64,均大於公告規定,包裝體積比值1以下。

台北市府環保局近期加強查核禮盒產品,查獲2件化妝品禮盒產品過度包裝,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3、14條規定,所以依同法第26條規定,罰處違規業者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圖/台北市府環保局)

台北市府環保局近期加強查核禮盒產品,查獲2件化妝品禮盒產品過度包裝,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3、14條規定,所以依同法第26條規定,罰處違規業者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圖/台北市府環保局)



北市環保局表示,為落實源頭減量,行政院環保署自2006年7月公告實施「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政策,管制產品為糕餅、加工食品、化妝品、酒類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等5大類禮盒,包裝體積比值均應小於1;化妝品、加工食品及酒類禮盒之包裝層數依規定應在2層以下,糕餅類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類禮盒應在3層以下。違反規定的製造或輸入業者,依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北市環保局提醒業者,推出禮盒產品前,應先自我檢視,是否符合「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的規定,可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宣導-包裝減量」下載查詢(網址:https://reurl.cc/3vA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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