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廢液排放溝渠污染環境 新北查獲染藍兇手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9-08-03 13:20

稽查人員兵分多路查察,查獲位於三鶯路76巷24號的璟豐紙品公司,將未經處理的藍色印刷廢液直接排放至連外溝渠污染環境

新北市環保局2日傍晚接獲位民眾通報,位於新北市客家園區對面的三峽區隆恩街239號附近溝渠遭染藍,疑似工廠偷廢水,而該溝渠亦連通至下游的北大心湖,與日前湖水遭染藍案件似有關聯,稽查人員兵分多路查察,查獲位於三鶯路76巷24號的璟豐紙品公司,將未經處理的藍色印刷廢液直接排放至連外溝渠污染環境,現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最重可裁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接獲報案後稽查人員火速趕往通報現場,但因該溝渠水流湍急,人員到場時水色已呈清澈,經初步採水檢驗,排除了急性重金屬污染疑慮後,繼續循著防火巷水路鍥而不捨向上游查找,憑藉稽查經驗及陳情人提供的詳細資訊與照片,逐漸聚焦搜索範圍,並鎖定可能污染源為三鶯路一帶的印刷或印染製程。



環保局說,因三鶯路一帶附近小型工廠數目多,且當時多數工廠更已結束作業大門深鎖,更使稽查難度倍增,經兵分多路且鎖定印刷廠進行清查下,最終在三鶯路76巷的防火巷內搜尋到藍色廢液的殘跡,稽查人員遂進入一旁的璟豐紙品有限公司稽查,果然當場發現廠中有幾個桶子內殘留藍色液體。在稽查人員的盤問之下,該公司人員坦承表示,當日16時許確實有傾倒約2個水桶的藍色廢液至管道中直接排出廠外。



環保局強調,該公司將未經處理的藍色印刷廢液逕排放至連外溝渠,污染環境的行徑,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稽查人員當場告發,最重可裁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後續亦將不定期前往複查。且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於設立工廠時應即規劃設置適當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免汙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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