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行車安全多更多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2019-07-25 10:24

交通部為提升大型車輛行車安全,鼓勵業者於規定施行前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以提升道路行車安全。

交通部為提升大型車輛行車安全,於106年6月26日修正發布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明訂自107年1月1日起新出廠大型車輛均應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並於106年8月30日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訂定自109年1月1日起使用中大型車輛將該等設備列為大型車定期檢驗項目,並鼓勵業者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1第26款規定施行前,提前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以提升道路行車安全。

雲林監理站指出,交通部為鼓勵大型車輛於法規實施前均能如期完成安裝,擬定「加速推動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計畫」並經行政院核復,未稅補助金額有1.基準型、標準型、環景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以每輛實際購置設備費用補助上限為新臺幣4千元。2.簡易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每輛補助新臺幣1千元。實施期間自108年7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雲林監理站表示,補助對象為使用中大型車輛未曾受補助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設備者,不含政府機關及國營單位所屬大型車輛、申請環保署補助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另市區公車及國道、公路客運等車輛,由公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辦理,補助方式為申請人應在實施期間內(以發票日為準),將車輛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後,檢附申請文件至轄管公路監理機關申請並完成車籍登記且不得跨區辦理。補助款撥付方式如經審核通過之申請案件,以電匯方式逕撥付補助款,並於補助款內扣除匯款手續費,受款人以申請人車主為限。

交通部為提升大型車輛行車安全,鼓勵業者於規定施行前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以提升道路行車安全。

交通部為提升大型車輛行車安全,鼓勵業者於規定施行前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以提升道路行車安全。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