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彎北段「商業宅」議題終解套 都委會審議通過有條件放寬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9-07-12 15:33

台北市都委會在11日通過市府所提方案,有條件放寬大彎北段「商業宅」議題,改採允許「住商混合」,住戶繳回饋金的方式處理。(圖/台北市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台北市郊大彎北段地區(即大直明水路、敬業一路一帶),本因都市計畫的關係,該區被劃分為商業區、娛樂區,近10餘年以來頻出現建商在該區推出「商業宅」的方式,吸引不少人購屋居住,甚至成為新興的「豪宅區」之一。不過因大彎北段「商業宅」議題違規嚴重,在監察院提出糾正後,台北市府本打算依法開罰,卻在當地居民、議員抗議下,北市府改提繳納回饋金的解套方案。台北市都委會亦在11日通過市府所提方案,有條件放寬大彎北段「商業宅」議題,改採允許「住商混合」,住戶繳回饋金的方式處理。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在2019年7月11日召開第751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有關大直生活圈之計畫內容。其中,眾多大彎北段居民十餘年來未獲解決的違規住宅議題,經多次與在地居民、民意代表、業界代表與專家溝通後,提出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規定及配套回饋金機制,經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北市府表示,大彎北段地區自1992年公告實施都市計畫,規劃為台北市商業娛樂中心,然自2001年迄今十餘年間,該地區商業區、娛樂區部分街廓陸續出現違規住宅使用,經監察院105年提出糾正,市府進行稽查列管戶數達1678戶並同步進行勸導改善。

北市府都市發展局局長黃景茂表示,經檢討大彎北段地區作為全市副都心之定位須調整,但作為地區商業中心之發展目標仍須維持,然考量該等既有違規住宅短期已無回復之可能性,基於發展歷程、產業發展環境變遷以及公共設施公平負擔等因素考量,市府於本次通盤檢討案內提出住宅使用之許可機制。

大彎北段「商業宅」議題經北市府向北市都委會提案,於2019年3月7日第743次委員會議組成專案小組,並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大直生活圈議題。惟專案小組會議召開後,關於大彎北段都市計畫內容,因民眾仍有不同意見,市府都市發展局於2019年5月16日召開「大彎北段地區都市計畫檢討市政顧問及產業界諮詢會議」、2019年6月4日再召開地區座談會,經綜合參採各方意見後,市府再作檢討提出修正方案提請本次委員會審議。

北市府表示,委員會聽取市府簡報說明及民眾陳情發言,對於市府面對地區長年以來的違規議題,在多次與在地居民溝通、衡酌目前產業發展環境,並掌握大彎北段地區都市計畫核心價值所提出之折衷解決方案,委員會認為是面對問題,且兼顧法、民情與產業環境變遷較務實的作法,故原則支持市府所提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之規範。

關於大彎北段地區現存違規住宅處理及住宅使用放寬,這次會議審議通過重點包括:

1.全區(包括商業區、娛樂區)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非限於既有違規住宅。

2.本通檢計畫案公開展覽(107年10月1日)前領得使用執照之既有建築,1樓仍應維持商業使用,開放2樓以上得作住宅使用,以戶為單元申請並繳交回饋金,取得住宅使用許可;回饋金得分期繳納,以1年為1期,最多5期。其中,商業區(供觀光旅館使用)之既有建築,得在小於50%法定容積比例下,繳交回饋金作住宅使用。

3.其餘包括商業區、娛樂區現有空地及尚未領得使照建築基地,開放得在3樓以上且小於50%法定容積比例下,住宅由高樓層往下連續設置為原則,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繳交回饋金,取得住宅使用許可。

北市府表示,大彎北段商業宅回饋金經市府先以2018年土地價值進行估算,1坪約8.68萬元。惟考量既有違規住宅之形成,除建商外,部分亦源於政府之稽查實有法未明定致力有未逮之處,基於客觀公平的考量,同時為鼓勵既有違規住宅使用儘速完成合法使用申請,故訂定計畫公告實施5年內申請者,既有建築回饋金得以6折繳交,估算1坪約為5.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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