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夜市海鮮消費惹議 林右昌:已立即要求攤商改進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2019-07-10 00:19

基隆夜市海鮮消費惹議 林右昌:已立即要求攤商改進

日前有消費者在基隆市愛四路夜市食用海鮮,認為收費不合理,市長林右昌獲悉後,立即請消保官及市府產業發展處前往瞭解,消保官表示業者坦承當日大蛤蠣在販售前未說明價格資訊,已請業者立即改善,林右昌並重申,市府對於消費者權益的重視,一定會讓大家在基隆都能夠安心消費。

林右昌9日在市務會議後的記者會中強調,「消費者的小事,就是我們基隆的大事」,市府非常重視消費者的權益以及市場的秩序,除了歡迎大家到基隆來,也希望大家在基隆都能夠安心消費,市府會做好嚴格把關的工作。

消保官黃美瓏表示,據攤商業者告知,當日該攤位所賣蝦子及文蛤都是活海鮮,與冷凍海鮮的比較,價格會較高。經查,當天消費者點用的蝦子,業者於攤位明確標示每份價格590元及份量約8至9隻蝦;而當天所售的文蛤約拳頭大小,經瞭解市售生的每顆約在120元上下,業者則僅記載文蛤價格為「時價」,以秤重計算,當天4顆重約不足1.5斤,每斤600元,共820元。

黃消保官說,由於消費者結帳才知道文蛤每顆約200多元,業者未於消費前告知,未提供充分與正確的消費資訊,對此業者已自認疏失,願意退回消費者當天文蛤的費用。

黃消保官指出,依據基隆市攤商管理自治條例及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限期業者改善,應為明確標示或於消費前告知商品價格,也請參加夜市代表轉知夜市販售海鮮攤商,不得僅以時價標示價格,市府另建議業者視消費場所調整所售海鮮商品,對高價位的海鮮,必須明確提供價格及計價方式等消費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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