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事故層出不窮 嚇阻酒駕新規7/1正式上路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2019-06-29 00:54

酒駕交通事故層出不窮,為有效嚇阻酒駕行為,立法院三讀通過酒駕處罰新規定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彰化監理站及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為了讓更多民眾了解酒駕處罰的新規定,特別於28日在彰化市中山路、中正路與建國南路路口,聯合辦理「快閃舉牌」交通安全宣導活動,舉牌提醒用路人各項酒駕罰則的新規定,並提醒駕駛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及遵守交通安全規定的重要性,希望所有駕駛人都能夠小心駕駛平安歸。

彰化監理站站長王顯文表示,酒後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常波及無辜並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為了有效遏止酒駕情形,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大幅提高酒駕罰則,自7月1日起酒駕處罰新制有6大重點:

酒駕事故層出不窮 為有效嚇阻酒駕新規7月1日正式上路

酒駕事故層出不窮 為有效嚇阻酒駕新規7月1日正式上路



一、提高酒駕違規罰鍰:汽車初次酒駕從原本1萬9500元到9萬,提高為3萬到12萬;機車則維持1萬5000到9萬。

二、累犯加重罰鍰:5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即處以最高罰鍰;機車9萬、汽車12萬,第3次以上按次加罰9萬。



三、酒駕拒測加重處罰:從9萬提高到18萬,5年內第2次後每次加重18萬元。

四、酒駕吊扣駕照:機車初犯吊扣駕照1年、汽車吊扣2年,車上如有未滿12歲兒童或者肇事致人受傷,吊扣駕照2到4年。



五、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案,將可沒入車輛。

六、酒駕者同車共責:與酒駕者同車者,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可罰600元至3000元罰鍰。不過排除年紀太長、心智障礙、或搭乘計程車、公車等運輸業乘客之處罰。



監理站指出,汽車運輸業所屬的職業駕駛人執行職務時,因酒駕造成車禍事故使他人受有損害而應負賠償責任的話,被害人還可請求汽車運輸業者賠償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損害賠償金,也再次呼籲駕駛人千萬不要酒後開車以免害人害己又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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