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婚育租金補貼 未設籍租賃處也可申請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9-06-22 18:33

台北盆地(圖/取自PIXABAY)

行政院核定單身青年及新婚育兒租金補貼方案,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2)日在臉書表示,符合申請標準的婚育家庭,每月最高補貼租金5000元、20到40歲的單身青年,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今年九月就會開放申請。但有民眾擔心房東不願給設戶籍,導致無法申請。對此,內政部表示,申請新婚及育兒家庭租金補貼,戶籍地不用設在租賃地址,只要在同縣市即可。單身青年如有就業證明,戶籍和租賃地則可不同縣市。

(圖/翻攝自蘇貞昌臉書)

(圖/翻攝自蘇貞昌臉書)



內政部指出,為提高房東配合的誘因,已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等稅賦減免。

對於有房東不願讓房客設籍,內政部表示,106年1月上路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明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而去年6月上路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所授權的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也有相同的規定,若房東違反該規定,房客可主張其契約無效,且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可處房東3至30萬元罰鍰。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