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排水溝遭棄置垃圾 嘉縣環保局長親率稽查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9-06-18 18:22

嘉義縣環保局長張根穆親自率領稽查大林鎮上林里排水溝,公權力不容挑戰

嘉義縣環保局報案中心6月14日受理民眾陳情在大林鎮上林里有一處排水溝隨意棄置垃圾發出惡臭,環保局人員前往稽查排水溝旁的民宅想詢問屋主,卻遭屋主手持鐵棍追打攻擊;6月17日環保局長張根穆親自率警察單位、大林鎮公所、雲林農田水利會、里長等相關單位辦理會勘,瞭解溝渠遭棄置垃圾情形,要幫上週遭受暴力攻擊的同仁完成未完成的任務。

經過調查發現被污染溝渠為農田水利灌溉溝渠,環保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無故拒絕執行機關(環保局或公所)檢查之公私場所,得依同法56條處分新臺幣3萬以上至5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長張根穆表示,將依溝渠內污染物或垃圾蒐證追查行為人,一旦確認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理,會立即請水利會儘速清除水利溝渠,遭棄置的大批垃圾,並將掩蓋於溝渠上樹林清疏,未來將架設錄影機蒐證,以防止任意棄至廢棄物的行為,維護當地住戶之環境衛生。

上林里長陳煦湘指出,以前水質清澈還是當地區民洗衣的場所,現在已是髒汙不堪。

環保局提醒,提醒勿將廢棄物隨意丟棄,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疑似有棄置廢棄物時,請立即檢舉通報環保單位(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05-3620808、3620800),以即時遏止非法及污染情事發生,共同守護我們的家園;環保局強調,公務員係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不容許有暴力行為的挑戰。民眾陳情環境衛生的處理是環保局的職責,更不會因暴力事件的發生而停滯不前;本案不僅拒檢涉及廢清法行政處分,攻擊稽查人員更涉及妨礙公務及傷害等刑事責任。經過此事件後環保局長張根穆親自聯合稽查,做出改善要求及防治措施,堅持守護環境的本份,也是縣長翁章梁堅守工作的基本要求。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