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局轄區遭廢棄物污染 南市環保局將強制追討代為清理費用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9-06-10 15:52

二仁溪南萣橋上游450公尺處遭棄置電子廢棄物污染,臺南市政府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裁定由管理機關水利署第六河川局負責清理。由於代為清理費用高達3.55億元,第六河川局不服裁罰提出訴願。對此,環保局長林淵淙10日表示,第六河川局若仍置之不理,超過限期繳納時間,環保局只得迫於無奈,將全案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依法追究到底。

環保局指出,二仁溪南萣橋上游450公尺處污染案,污染面積約1,800平方公尺,污染物以電路板等廢五金居多。經環保局追查釐清管理機關為第六河川局,依法應負廢棄物清理責任。今年4月30日環保局發文第六河川局,限期今年5月30日前提出清理計畫,且應於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廢棄物清理。但第六河川局不願清理,並在5月28日向環保局提出訴願,不願承擔清理責任。

環保局表示,將依行政執行法第29條規定繼續要求第六河川局限期繳納費用,以免最後被迫走到強制執行的法律程序,移送行政執行署向第六河川局強制執行追討這筆清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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