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醫師勞權 南市議員呼籲相關單位落實勞檢工作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9-05-22 16:27

私立醫院住院醫師將於今年9月1日全面納入勞基法保障,在台南的勞動檢查機構為新改制的職安健康處,然而職安健康處卻沒有擬定相關的配套措施和勞檢方針。市議員沈震東、鄭佳欣、沈家鳳、Ingay Tali穎艾達利與林易瑩22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職安健康處能在新制上路前輔導各家私立醫院合法,在納入勞基法之後盡快落實勞檢工作,以保障住院醫師的勞權。

沈震東等議員指出,勞動部公告,將在今年9月1日使私立醫院住院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保障,但從勞動部3月公告至今,台南市勞工局和職安健康處卻沒有相關的配套措施,也未於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上路後成立專案,對醫院進行勞動檢查。

沈震東等議員表示,住院醫生能受勞基法保障,不僅能緩解住院醫師過勞情形,還能間接增加醫療品質,勞工局應該成立專案對於醫師與醫院進行相關的宣導和輔導合法,職安健康處應快速訂定勞動條件專案檢查方針,以實際落實對醫師勞權的保障。

市議員鄭佳欣表示, 全台醫師共約4萬8千人, 至今勞動部預告只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 估計約4000名醫師, 不到十分之一醫師的勞權能受保障。 甚至3成7住院醫師, 因為受公立醫院「約聘」, 只適用現行公務機關人事規定, 無法受勞基法保障。因此呼籲請勞工局及衛生局應向中央建言, 住院醫師適用84-1責任制、增加訓練年限、訂定學習目標, 唯有訂出規範真正執行, 才是住院醫師「紮實訓練」和「身體健康」雙贏局面。此外,也請人事處建議銓敘部應修改公立醫療院所的住院醫師約聘僱合約, 讓所有住院醫師都能獲得保障。

市議員沈家鳳表示,臺灣醫師的工時還是太高,勞基法規定的每週工時是40小時,醫師的上限則是80小時,對實習醫師而言100小時更是常態,為了保障醫師勞動權益及病人安全,還是請勞工局及衛生局要跟中央反應要合理調降。另外也請職安健康處要特別了解勞動契約是否有離譜的的勞動條件,像是奇怪的調動規則、漫天要價的違約金規定、找到繼任者才能離職的離職程序等,不能只期待醫院經營者懂得去善待員工,而是需要靠「勞基法」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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