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民眾活動安全 新北落實大型群聚活動管理機制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9-05-21 15:24

新北市為落實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21日邀市府各一級機關、各區公所及曾於大臺北地區辦理大型活動的廠商代表於市立圖書館3樓演講廳舉辦說明會。(圖/消防局提供)

新北市為落實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21日於市立圖書館3樓演講廳舉辦說明會,邀市府各一級機關、各區公所及曾於大臺北地區辦理大型活動的廠商代表們共同參與,詳細說明未來受理暨審查流程,以落實推動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機制,維護民眾活動安全。

依「新北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未來民間於新北市轄內之私人場地或非市府管轄之公有場地,舉辦1,000人以上、持續2小時大型群聚活動,其主辦者均應依規定檢附申請表、方案說明、安全工作計畫等相關文件,向市府提出申請,並將由執行機關會同相關權責機關實施書面審查及活動前會勘工作,並於取得許可或核准備查後才可以如期辦理。另在活動舉行前及期間,亦應配合執行機關進行會勘及稽查,據以落實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局長黃德清特別呼籲,自治條例正式上路後,在新北市轄內倘經查有未符合安全規定之情形,執行機關將依自治條例規定要求停止活動或撤銷活動許可,並針對主辦者依違規事實進行最高10萬元的罰鍰處分。

另為讓參與新北市轄內辦理大型群聚活動之民眾都能安心又安全,新北市府將以身作則,包含市府各機關或轄管場地辦理活動,均將比照前述要點之作業程序辦理,請各活動主辦者務必落實配合新北市規範大型群聚活動的相關規定,共同為活動安全盡最大的責任與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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