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空汙嚴重 環團要求市府109年1月達成中火減媒四成目標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 2019-05-15 14:49

空汙問題一直以來就是台中市民最關心的議題。台中市環團15日召開記者會,除提出中火減煤四成應在民國109年1月達成的訴求,並要求召開聽證會,釐清減煤達標的時程。中市府表示,藉展延許可證審查時,檢視中火109年生煤使用量。

包括主婦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爭好氣聯盟等團體,15日上午到台中市議會前廣場召開記者會,提出請願並遞交請願書,並請議會依據「台中市議會聽證會實施辦法」,在本會期結束前召開聽證會。議會秘書長張世禎也出面接受請願書。

主婦聯盟台中分會執委許心欣表示,根據「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明訂公布日起,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40%,該條例在105年1月26日公布,市府應要求中火在109年1月26日前達到減煤四成。

許心欣指出,要求通過自治條例的市議會召開聽證會,邀集法律專家、相關單位,釐清中火減煤應達標的時程。

張世禎在接受請願時表示,聽證會具有法治基礎,但因召開時籌備程序繁瑣,最快要8月才能召開;而公聽會則須請民意代表或業務單位提出舉辦,但僅用來傾聽民意。

環保局長吳志超指出,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105年1月26日公布施行,依條例規定減煤期程109年1月26日屆滿。其中第3條第2項規定,減煤須配合辦理生煤許可證及操作許可證異動,而中火10張許可證將於今年底陸續到期,屆時配合自治條例規定核予新的許可量,可符合自治條例公布4年內減煤的規定。環保局將嚴格審查,並將生煤使用量限制載入許可證,據以要求中火落實執行減煤、減排。

環保局強調,中火是中台灣空汙指標來源之一,台中市過去長年承擔全國過度的發電責任與壓力,對中部人相當不公平。逐漸捨棄燃煤也是國際趨勢,市府嚴管中火的立場堅定,將藉由源頭減煤及持續要求台電將最老舊4號機組優先除役,也會不斷督促中火加速能源轉型,讓市民遠離燃煤空汙的夢魘。期盼市民做市政府強有力的後盾,共同監督中火落實減煤、減排,讓中台灣、甚至南部地區的空氣品質都因此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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