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反制罷工投票 擬停年終、不調薪、取消優惠機票 勞動部:恐違工會法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9-05-09 17:09

為對應舉辦在即的罷工投票,長榮航空8日發公告稱因應後續可能發生的罷工行動,所導致的公司虧損,長榮航將可能暫停年終獎金與年度調薪,公告也指出自罷工首日起3年,將暫停所有員工及眷屬申請員工優待機票,但罷工期間支援出勤者不在此限。(圖/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Facebook)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預定自5月13日~5月19日的期間,對其會員舉辦對資方長榮航空的罷工投票。為對應舉辦在即的罷工投票,長榮航空8日發公告稱因應後續可能發生的罷工行動,所導致的公司虧損,長榮航將可能暫停年終獎金與年度調薪,公告也指出自罷工首日起3年,將暫停所有員工及眷屬申請員工優待機票,但罷工期間支援出勤者不在此限。針對長榮航的可能反制舉動,行政院勞動部提醒長榮航注意《工會法》相關規定,並敦促該公司應拿出最大誠意與工會進行協商。

勞動部表示,工會罷工是辛苦的事,若非不得已,沒有工會會輕易選擇罷工;罷工也不是工會目的,最終是希望長榮航空公司能正視勞方的聲音跟需求,因此,該公司對於工會行使合法罷工權應予尊重而不該介入。

勞動部說明,工會刻正依法進行罷工投票,公司以員工是否參與罷工給予不同對待,如果有《工會法》第35條第1項:對於勞工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及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之虞,有可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勞動部強調,依《工會法》法第45條規定,若經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裁決決定,確定前揭違法事實時,公司除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如未依裁決決定書所定期限為一定之行為或不行為者,亦將處公司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因此,勞動部呼籲,長榮航不應對勞工支持工會行動或參與罷工行使法定權益有不當對待。

勞動部指出,在有可能達成協議之前,任何激怒他方造成衝突擴大的行為, 勞動部都不樂見而且不鼓勵。現階段工會尚未啟動罷工投票,更遑論實際進行罷工,勞資雙方仍有很大的空間彼此溝通,共創雙贏。勞動部呼籲,資方應拿出最大誠意與工會進行協商。勞動部和交通部、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也會提供勞資雙方最大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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