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78線遭棄置針筒 環保局重申嚴懲不貸

記者地方中心/地方報導 2019-05-04 00:36

台78線快速道路邊坡下方遭棄置大量針筒,雲林縣環保局獲報與公路總局先予以清除,並由台西警分局調閱監視器追查偵辦。(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縣台78線快速道路西往東11.6至11.7公里處邊坡下方,日前經民眾通報有大量廢棄針筒,雲林縣環保局獲報後立即派員至現場察看,但未發現行為人相關資料,已由台西警分局調閱監視器追查可疑之行為人到案;為避免影響環境及考量民眾安全問題,環保局及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斗南工務段先予以清除並依規定妥善處理,現場清除之廢棄針筒共約220公斤。

環保局長張喬維強調,廢棄物清理法於106年6月14日公告修正,一般事業廢棄物罰則已提高至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有害事業廢棄物為6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刑法則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重申,打擊環保犯罪,實現環境保護,全民有責,如有發現隨意傾倒廢棄物等不法情事,可撥打環保局免費檢舉專線0800-556003或全國公害陳請專線0800-066666報案。

台78線快速道路邊坡下方遭棄置大量針筒,雲林縣環保局獲報與公路總局先予以清除,並由台西警分局調閱監視器追查偵辦。(記者陳昭宗拍攝)

台78線快速道路邊坡下方遭棄置大量針筒,雲林縣環保局獲報與公路總局先予以清除,並由台西警分局調閱監視器追查偵辦。(記者陳昭宗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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