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嬰幼兒安全 新北擴大嬰幼兒商品稽查把關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9-04-26 15:13

新北市為確保嬰幼兒安全,經發局拴緊螺絲針對嬰幼兒商品加強落實查核 。(圖/經發局提供)

新北市為確保嬰幼兒安全,經發局拴緊螺絲針對嬰幼兒商品加強落實查核,局長何怡明表示,產品上市前,列入應施檢驗之嬰幼兒11類產品,由經濟部標檢局辦理安全檢驗,通過檢驗並貼有檢驗標誌始可上市販售。上市時則由新北市稽查把關,除查核標示正確性外,如查獲產品屬於應施檢驗商品且未有經濟部標檢局檢驗標識者,移請標檢局查處。

此外,對於30餘款已有專屬國家檢驗標準但非屬應施檢驗之嬰幼兒產品,市府也依「消費者保護法」請業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證明,如逾期無法提供者,將依消保法查處,必要時得公布調查結果。藉由前、中、後三階段明確分工,以三法齊發(商品檢驗法、商品標示法、消保法)方向,落實查核,確保嬰幼兒安全。

經發局指出,專案抽查市售嬰兒床、手推嬰幼兒車、嬰兒學步車、兒童床邊護欄、兒童自行車、拼接玩具地墊等6項常見嬰幼兒商品,除了嬰兒床外,其餘5項已屬應施檢驗商品。本次總計抽查293件,屬應施檢驗者計有262件,查獲2件未貼有檢驗標識的手推嬰幼兒車,已移請標檢局依法查處,若查明未經檢驗而流通市面販售,最高可罰200萬元。



針對商品標示部分,則查獲39件商品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13%。其中兒童床邊護欄、兒童自行車標示不合格比例分別達63%及58%,其次為嬰兒床也有23%標示不合格。分析主要不合格原因,以未標示「製造/進口商資訊」及「製造日期」為大宗,又以兒童床邊護欄及兒童自行車有6成以上標示不完整;其餘商品則有2成未能標示「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及緊急處理方法」等資訊。

對於抽查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已全數依「商品標示法」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辦理複查。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罰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另尚未列入應施檢驗的31件嬰兒床商品,為了確保商品安全,已請製造業者提供通過國家標準檢驗證明,如經調查該商品無法提出安全證明且有安全之虞,將依消保法要求商品下架與查處。

另新手爸媽為自己的可愛寶寶們添購嬰幼兒商品,往往不知道怎麼辨別何者標示合格或安全,  何怡明局長呼籲購買時應善用「選購三寶」:製齡、警標、Logo好,特別需注意製造商資訊、產地、成分、製造日期等,更應加強注意商品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及緊急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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