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長期夜間工作勞工健康把關 雇主應施行特定項目健康檢查

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2019-04-25 00:10

2014年一篇針對322名台灣男性勞工個案對照研究發現,睡眠不足6小時的勞工,相較於每日睡眠6-9小時者,有其3倍冠心病與3.3倍急性心肌梗塞的罹患風險,顯示睡眠不足與心血管疾病有關聯。2006年一篇大型縱貫性研究發現,相較於無需快速輪班者,班表快速輪班的護理師發生頸部、肩部或背部肌肉骨骼疾患的機率是其1.9倍。

成大醫院職業及環境醫學部、成大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陳證中醫師指出,依研究統計,夜間工作者或是輪班工作者的睡眠不足或睡眠障礙比例較日間工作者為高,相對因為睡眠不足或睡眠障礙而引起的健康風險也更高,職醫科醫師在為勞工健康諮詢時,會特別針對夜間工作、輪班工作或長時間工作者調查睡眠時間,如不足6小時以上,會衛教勞工應增加睡眠時數。

除了前述的健康風險外,夜班或輪班工作還可能造成消化功能障礙,常見的有胃食道逆流、慢性胃炎、消化性潰瘍及功能性胃腸疾患等,都可能與夜班或輪班工作者的飲食習慣、睡眠品質及生理日夜節律等有關。

陳證中醫師表示,不少的研究顯示,勞工在職場上會因為快速輪班所導致的睡眠與疲倦問題,使工作表現較不理想,長期的夜間工作也會對身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勞動部在民國107年1月5日公告「指定長期夜間工作之勞工為雇主應施行特定項目健康檢查之特定對象」,為長期夜間工作勞工之健康把關,暫定108年及109年實施2年。

陳證中醫師說明指出,夜間工作是指在晚上10點至清晨6點間從事工作,所指定的特定對象為全年度夜間工作時數累積達700小時以上,或每月於夜間工作達3小時的日數占當月工作日的1/2,且全年度達6個月以上者,其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原則上雇主並應給予公假以利勞工接受健康檢查。

此健康檢查除了基本資料及檢查外,受檢者尚須回答填寫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自覺症狀及疲勞狀況,並安排腎功能、肝功能、血中脂肪及血糖等檢查,而考量夜間長期工作者的心臟血管疾病風險相對較高,45歲以上或有心臟疾病者會加做靜態心電圖,以診斷受檢者患有心臟血管疾病之可能性,健檢醫師將根據病人自訴及檢查的結果和數據,給予後續醫療上或工作上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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