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在網路上販售菸酒品 違者最高罰5萬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2019-04-16 18:18

(圖/PIXABAY)

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網路購物已逐漸成為民眾購物的另一重要管道,雖然網路購物標榜什麼都賣,但仍有禁止於網路販賣的物品,為避免兒童及青少年輕易取得菸酒,保障其身心權益,請民眾勿於網路販賣菸酒品以免違規受罰。

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之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菸害防制法第5條第1項亦有規定:「菸品不得以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為之。」如有違反者,均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民眾若發現有從事上開行為者,請撥打菸酒檢舉專線:0800-867890或037-361838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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