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中火改善計畫書僅三頁內容草率 中市府退回:缺乏誠意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9-04-12 17:01

針對放流水檢測不合標準,台中火力發電廠提改善計畫書送達市府,但是市府環保局認為,台電檢送的計畫書僅三頁、內容薄弱,欠缺改善誠意。環保局予以退回並預計4月15日做出處分重罰,也不排除命令中火1至4號機組停工。

為了逼迫中火四號機組除役改善空污,中市府環保局今年一月起重點稽查中火空污及放流水排放口水質檢測,經3次採樣檢測不合格,環保局以違規情節重大理由要求中火提改善計畫書,並揚言不排除勒令停工。台電雖陳述意見,但檢送的計畫書市府不滿意。市府環保局長吳志超、新聞局長吳皇昇12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中火水汙染稽查後續處理進度。

吳志超表示,環保局限期中火11日之前提出陳述意見,中火雖將陳述意見書送環保局,表示3月21日放流水硝酸鹽氮確實有不合格情形外,另外也附上一份改善計畫書,並說明1至4號機組將降載10%,同時調整空氣汙染防制設備的液氨注入量,並且將進行廢水處理工程改善。中火提出的改善計畫書,與現階段行政處分相關程序不符,因此環保局會予以退回。

吳志超表示,中火空汙排放量占台中市的比例,其中PM2.5占15%,硫氧化物占64%,氮氧化物占40%,污染嚴重。但中火陳述的意見僅說明3月21日放流水硝酸鹽氮濃度超標2倍以上,短短三頁的改善計畫內容相當薄弱,放流水硝酸鹽氮濃度汙染超標2倍以上,理應至少減量50%才對。竟只承諾1至4號機組減量10%。

更無法接受的是,改善計畫包括調整空汙設備注氨量、廢水處理廠增加安裝薄膜過濾設備、所有機組廢水整合改善工程等,竟要等到109年底才能讓放流水穩定符合標準。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限期改善期限最長為90天。空汙、水汙每天都持續發生,台中人還能忍受多久?台電欠缺改善誠意,教台中人情何以堪?

吳志超強調,中火一年內3次排放水質硝酸鹽氮超過標準,違規情節重大已是事實,且又以1至4號機組廢水的排放濃度最高。台電所提的改善計畫書12日市府將正式退回,而陳述期限已過,環保局正依法審視中,預計4月15日前決定處分內容,除將予以重罰外,不排除命令1至4號機組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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