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房屋稅輕稅政策 今年7/1起實施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9-04-02 00:01

台南市政府1日表示,為了回應民意,減輕房屋稅,本次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提早在3月19日召開,決議中古屋取消漲價、新屋漲幅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折減及調高折舊率等輕稅措施,於4月1日已完成公告作業,將自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

市府指出,今年5月份開徵的房屋稅,是依據105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計算,針對民意要求凍漲於65%,市府積極努力尋求解決方法,多次函詢財政部意見均表示依法不得於未滿3年重行評定。在無法突破法令的羈束下,提案並經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將未來3年(109年至111年)標準單價調幅降至58%,不僅大幅調降了23%,比凍漲於65%之訴求更具減稅效果,並且自今年7月1日起適用3年,這樣的調幅已是6都最低的。另外,中古屋(90年7月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間起造之房屋)標準單價回到105年未調整前的水準,以上輕稅措施之總受惠戶數高達139,379戶。

市府澄清,如果去年房屋稅繳10,000元,今年5年份收到的稅單只會再多繳1,600元,絕非外界講的18,100元。

此外,委員會還加碼通過只要是市民所有的房屋符合全國單一自住使用的要件,109年房屋稅的課稅現值還可以折減16%,也就是再打84折,折減額度最高以新台幣100萬元為限,受惠戶數有305,607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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