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封存台電判賠49億 經濟部:不影響電價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9-03-06 11:40

核四場(圖/Wikipedia)

核四封存後,台電與美商奇異公司因履約爭議協商未果,國際商會(ICC)仲裁結果出爐,台電須賠奇異約1.58億美元(約新台幣49億元)。外界擔憂是否以漲電價方式讓全民買單?經濟部次長曾文生6日表示,台電先前已提列準備金,會以過去累積的盈餘等支付,不會反映在電價上,電價是否調漲是由電價費率審議會決定。

對於核四封存履約國際仲裁,台電判賠奇異1.58億美元一事,經濟部長沈榮津6日接受廣播專訪表示,台電已於2014年及2015年提列工程款項,並編列停工損失預算,這次仲裁結果不影響台電今年度的損益,也不會影響電價。

沈榮津說,核四封存是前總統馬英九、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決定,「我們尊重長官們的決定」,台電也已付出代價,社會自有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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