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生酒駕死亡悲劇 宜警要加強取締大執法

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2019-03-05 18:13

宜蘭警方將再展開取締酒駕大執法。(圖/宜蘭縣警局提供)

3月2日晚間,冬山鄉大進路發生自小客車自撞電線桿車禍,開車的陳姓男子送醫搶救無效,經抽血化驗酒精濃度為233.5mg/dl,換算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17毫克,又是一起酒駕釀成的悲劇!宜蘭警方近日將再展開大規模的取締酒駕行動,防止不幸悲劇的發生。

宜蘭縣警察局指出,自今年1月1日至3月3日止,該局共取締376件酒後駕車違規,其中187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為加強防制酒後駕車,將自3月6日起一連4天展開取締酒後駕車連續大執法,針對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違規及肇事熱點、餐廳、KTV等周邊道路及聯外橋樑等,執行取締專案勤務,藉由提高執法強度及密度,杜絕民眾僥倖違規心理,降低酒駕肇事帶來的遺憾。

又指出,依法令規定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5年內累犯及拒絕酒測者處新臺幣9萬元整,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

縣警局再次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己的生命,更可能波及無辜受害者及其家庭,請記得安全回家的口訣:「零容忍,喝酒絕對不開(騎)車」、「1人赴宴不開(騎)車」、「2人以上『指定駕駛』好放心」、「3杯下肚『代客叫車』服務週到又貼心」、「似有醉意 CALL 友接送安全又安心」。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 開(騎)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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