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車非法攬客罰10萬 台北區監理所春節稽查取締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9-01-21 18:21

自用車非法攬客,一經掣單舉發,第1次將罰10萬元 。(圖/臺北區監理所提供)

為了維護民眾乘車安全,臺北區監理所於春節連續假期前,會同新竹區監理所及航空警察局聯合稽查取締自用車違規營業,於桃園國際機場當場查獲1輛自用小客車由郭姓駕駛透過通訊軟體違法媒合攬客。

臺北區監理所呼籲在外工作及就學的民眾,連假返鄉或出國切勿搭乘未經核准之自用車輛,既不安全也無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領有合格營業執照且有保險,如果民眾搭乘違法自用車,萬一發生交通事故,不僅影響連假返鄉出遊消費者自身權益,且恐投訴無門。



臺北區監理所提醒,使用未經核准之自用車輛載客收費,依據現行法規自用車非法攬客,一經掣單舉發,第1次將罰10萬元,並會被吊扣違規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4個月,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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