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消防法》、《災害防救法》修正案 傷亡給付免折抵保險給付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12-25 15:35

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消防法》、《災害防救法》修正案,未來只要是受國家徵調從事救災工作的人,因公傷亡的給付可向政府全額請領,將不必再折抵其他保險給付。(圖/新北發爾麵Facebook)

今(2018)年4月桃園敬鵬工廠大火,奪走了6名消防員生命,此次大火除了又再喚起消防員的裝備安全、公共安全…等相關議題外.,救災人員出勤津貼、傷亡給付…等議題亦為民眾所關心。對此為保障救災人員,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消防法》、《災害防救法》修正案,未來只要是受國家徵調從事救災工作的人,因公傷亡的給付可向政府全額請領,將不必再折抵其他保險給付。

原本現行《消防法》規定,依消防法參加編組人員,因接受訓練、演習、服勤導致患病、受傷、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導致義消等非公務人員必須先抵扣勞保等其他保險給付後,才能再依消防法請領差額。

這次《消防法》、《災害防救法》三讀修正案,刪除了「依其本職身分」請領規定,無需再抵扣其他保險給付…等差額。條文明定,參加編組人員,因接受訓練、演習、服勤導致患病、受傷、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規定辦理撫卹,修法後讓義消等參與救災的非公務人員享有同等保障。

另外,現行《消防法》僅規定,謊報火警者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此次修法亦將謊報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案件者納入處罰範圍,未來謊報人命救災、謊報緊急救護或無故撥打消防機關報警電話、或是不聽從消防機關規定之處置等,都可處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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