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賊就愛電纜線 口罩掩車牌仍難逃法網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8-12-22 00:15

廖某偷的電線。林重鎣攝

37歲廖姓男子, 行經烏日區太明路某三合院時發現院子內堆了一大堆電纜線, 認為有機可乘,利用深夜,四下無人之際,騎機車前往偷竊電纜線110公斤得手,食髓知味隔4天再次於深夜2時許前往偷竊, 因拉扯電線發出聲響,被被害人撞見,倉皇逃逸, 由於該機車車牌被歹徒用口罩遮掩,所以無法馬上得知竊嫌,沒想到 3天後竊嫌再度前來偷竊,由於有上次的經驗, 這次偷竊時便小心翼翼,盡量控制不要發出任何音響,因此再次竊走 50公斤電纜線,烏日警方積極循線追查,發現廖嫌涉嫌重大, 經通知前來說明,坦承偷竊不諱變賣所得約新臺幣9仟2百元, 警方21日調查完畢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廖嫌向警方表示,他平時以打臨時工維生,近期經常沒有工作收入, 9月下旬閒晃行經烏日區某三合院時,發現院子內有大批的電纜線, 認為可以變賣一些錢,由霧峰區跨區到烏日區來犯案,並且將車牌用 口罩遮掩起來,以躲避警方的查緝,想說就不會被查到了, 沒想到警察也是沒多久就找上門來了,他只好府首認罪, 真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歹路不可行!”。

警方調查發現,37歲的廖嫌於107年9月26、30日及10月 3日凌晨2時0分趁深夜四下無人之際,潛入被害人住家三合院竊取 電纜線3次,竊得將近2百公斤電纜線,讓被害人損失約新臺幣約4 萬元,被害人得知自己被竊電纜線僅變賣9仟餘元, 大罵竊嫌真是太可惡了!堅決對竊嫌提出竊盜告訴, 警方調查完畢後依竊盜罪嫌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應妥善保管自身財務,做好防竊措施, 避免宵小有機可趁,同時奉勸宵小勿輕舉妄動,小心難逃警方法眼! 警方取締各種犯罪的力度不會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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