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議會總質詢 議員關切縣運意外險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2018-12-11 19:04

花蓮縣議會第18屆第8次定期大會縣政總質詢,日前縣議員潘富民針對加保縣運意外險、統籌規劃全鎮及全鄉國中小運動會、赤柯山道路水土保持罰款、未合法土石加工業汙水排放等議題提出質詢;教育處表示將辦理縣運加保意外險作業,另對於校園少子化,未來規劃朝舉辦全鎮、全鄉國中小運動會方向進行。

縣議員潘富民關切縣運賽事選手保險議題。他說,感謝縣府於第一時間關心受傷選手王森,辦理縣運除場地險外,每位選手均應加保意外險,確保參賽者權益。

教育處長劉美珍答詢,感謝潘富民議員長年關切教育議題,選手王森頭顱受傷,目前恢復良好,已返家休養。對於潘議員的建議,教育處已列入縣運工作檢討,未來並由教育處辦理意外險、場地險作業。此外,為體恤王森,減輕其家中經濟負擔,縣長致贈10萬元慰問金,並協助申請各項急難救助金與保險理賠醫療相關費用,讓王森無後顧之憂,專心養病。

現今少子化現象,讓許多學校招生數逐年降低。潘富民提及,花蓮南區北漂的花蓮子弟特別多,尤其大中南區農業縣學生寥寥可數,留在鄉鎮工作幾乎是年邁長者。教育處必須正式少子化問題,對於缺乏效益及競爭力的運動會等活動,應進行檢討、統籌規劃辦理,改為辦理全鎮、全鄉國中小運動會。劉美珍說,已與督學、科長討論,並在各鄉的校長會議傳遞議員想法,未來會朝此方向規劃。

潘富民肯定農業處長羅文龍關心農友權益,並針對赤柯山道路水土保持罰款提出質詢,勉勵公務員活化思維,解決問題。他也列出農委會核釋山坡地既有道路改善或維護,未涉及拓寬路基及改變路線,僅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邊坡穩定或排水系統等的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無水土保持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之適用。

農業處長羅文龍答覆,感謝潘議員對農業議題的指導,有關水土保持相關計畫的規定,會遵循法源,在法令規定下,未來在執行水土保持計畫業務時會更加注意態度,並深入理解法源是否恰當。

緊接著,他也就未合法土石加工業提出針砭。他說,許多加工廠想要合法都有困難,原因在於用地等因素,最麻煩之處為國有地不再租用予民眾,且租用又不可登記為工廠,現今因排放汙水問題,讓許多業者相當頭痛。其中,有名業者因排放時疏於注意,遭罰緩138萬,產生沉重的負擔,且其並非排放事業廢棄水,在合法前應訂定配套措施,給予業者緩衝空間。

環保局代理局長林錦師表示,潘議員所指土石加工業,目前環保署有公告相關規範。議員所關切的案件是去年6月,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前往稽查,並依據水汙法相關規定裁罰,過去已輔導該家業者申請水污染防治的許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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