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違規攜帶肉品入境最重可罰100萬元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11-28 15:15

立法院28日初審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違規攜帶肉品入境,最重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圖/農委會防檢局)

中國近期傳出有20省/市/區現非洲豬瘟疫情,且疫情仍有擴散的趨勢。由於之前金門小三通水頭碼頭旅客農產品棄置箱、台中清泉崗機場的旅客農產品棄置箱,均出現帶有非洲豬瘟病毒的中國產豬肉香腸製品,這代表非洲豬瘟已進逼至台灣國門。為讓民眾明白違規攜帶肉品入境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立法院今(28)日初審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違規攜帶肉品入境,最重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原先行政院送往立法院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案中,規定違規攜帶肉品入境,最重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不過今(28)日的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相關法案時,多名立委認為為保護台灣養豬產業,並杜絕民眾存在僥倖心態,因此針對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相關罰鍰,調高成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因此,未來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動物產品,未依規定申請檢疫,原先可處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目前立法院初審已提高到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依據相關時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案最快可在11月30日(週五)進入立法院三讀程序。

農委會指出,非洲豬瘟是由非洲豬瘟類病毒科之DNA病毒所引起,屬具高度傳染性的惡性豬隻疫病,此病毒耐性極強,可存活於冷藏豬肉 100 天、冷凍豬肉 1000天、豬舍1個月、糞便室溫11天,並以接觸傳染為主,故成為非洲豬瘟的疫區之豬肉、肉製品或運送之車輛及人員夾帶都將成為傳播途徑,目前雖未有傳染人類案例,但豬隻感染後之發病率與死亡率可達100%,農委會防檢局評估若非洲豬瘟入侵台灣,初估將全台灣損失至少2千億元,並將連帶影響肉品供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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