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案公投「霧煞煞」 中選會:可以帶小抄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11-14 12:02

行政院院會11日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擬具的「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公投案案名需10字內、禁提涉國際人權條約公投、公投日期可與大選脫鉤的修改措施。政院拍板新的《公投法》修正草案後,也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圖/中選會YouTube)

11月24日當天確定有10公投案綁地方大選,大部分民眾對於公投「霧煞煞」,很難在最短時間內搞清楚10項公投案,加上這次有3項是反同的「愛家」公投、有2項挺同的「婚姻平權」,這5項公投案的文字敘述極為相近,要分辦清楚,需要花時間仔細看。有民眾詢問,是否可帶小抄(投票指南)進入投票所?中選會表示,若沒有被誤認為公投票疑慮者可帶入,不過小抄不可留置於圈票處或投票所內,即不能影響、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

10案公投包括,國民黨提出的「反空污」、「反深澳」、「反核食」3案、「愛家」公投的反同3案,挺同團體提出的「婚姻平權」2案,以及東奧正名和以核養綠。

根據《中央社》14日報導,中選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朝建說,過去曾有函釋,帶小抄(如投票指南)若易被誤認為公投票者,不可帶入投票所;若沒有被誤認疑慮者,雖可帶入,但小抄仍不可留置於圈票處或投票所內,即不能影響、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陳朝建提醒,請投票權人勿公然攜入或勿公然展示所攜帶小抄,以免觸法。

今年選舉及公投的投票程序採「選舉領、投,公投領、投」方式進行,選民先領九合一選舉票、投票,再領公投票、投票。中選會預估,九合一選舉預估24日午夜12時揭曉,公投結果最快要到25日凌晨2時前才能宣布結果。

中選會指出,公投票採1案1張公投票,且均以白色印製,將採多案一匭方式投票,10公投案分投3票匭。第7、8、9案的公投票投入第1個公投票匭;第10、11、 12案的公投票投入第2個;第13、14、15、16案的公投票投入第3個。因為有10件公投案,也請民眾於進入投票所前先瞭解公民投票案之內容,以加速投票速度。

 

中選會10個公投案的公告,第7案至第16案主文如下:

 

(一) 第7案: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二) 第8案: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三) 第9案: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四) 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五) 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六) 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七) 第13案: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八) 第14案: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九) 第15案: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十) 第16案: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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