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養豬業者用藥觀念 南市動保處辦畜牧場安全用藥宣導

記者黃芳祿/台南報導 2018-11-12 16:05

南市動保處辦畜牧場安全用藥宣導會。

台南市府農業局動保處為加強養畜業者安全用藥觀念,舉辦養畜業者安全用藥宣導會,邀請國立嘉義大學獸醫學系羅登源副教授主講,講題為豬隻常見細菌性疾病防控及安全用藥。有養豬業者、飼料業者及獸醫師約150人參加。

動保處表示,為使飼料業者、養畜業者及獸醫師等,更加瞭解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及正確安全用藥方法,主要宣導良好的生物安全與飼養衛生管理,正確診斷疾病及精準投藥,以期減少用藥頻率,維護我國畜牧產業健全及消費者健康。

動保處呼籲畜禽養殖業者,應依規定使用動物用藥品,倘遇有動物罹患疾病時,請洽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或特約獸醫師診治,並請執業獸醫師開具該動物用合法處方箋,始能買賣及使用動物用藥品,違法用藥及未遵守停藥期規定業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若為使用來歷不明、未經核准動物用藥品,供防治動物疾病或調節生理機能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公布該業者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呼籲畜禽養殖業者應合法用藥並遵守停藥期規定,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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