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不能擋同志結婚 呂秋遠:決定「把他當人看」還是「他本來就是人」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11-06 13:06

(圖/資料照片)

年底公投綁大選於11月24日登場,其中有5個同志議題備受關注,挺同、反同展開激烈攻防戰。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同志在明年五月以後就可以結婚,已經成為定局,只有訂定專法與直接入民法的差異,任何公投結果,都不能阻擋同志結婚;呂秋遠直言,重點在於平等,而不是婚姻,不能適用同一套法律,哪來的平等?他也強調,同志婚姻已成事實,雖然人權不應該公投,但是你的這一票,將決定這些台灣人「口口聲聲認定的親愛同胞」,是「把他們當人看」,還是「他們本來就是人」?

大法官2017年5月24日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並要求有關機關在本解釋公布後2年內,依照解釋意指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若沒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同性伴侶就可以直接依民法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大法官等於宣告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大法官認為屬立法形成之範圍,並未指明應另立專法或修改《民法》保障同婚權益。

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認為公投通過以後,就會導致孩子喜歡同性、台灣一片大亂、以後不曉得怎麼稱呼阿姨的老婆、台灣以後沒人生小孩、人跟摩天輪以後就可以結婚、外國人會進來台灣享用台灣健保資源等等的人,請不要關心這些公投,因為結果都一樣。上面擔心的結果,明年五月以後,自動會發生。

呂秋遠表示,支持同志的異性戀也好,自己就是同志的朋友也罷,這些人都在支持基本人權,或者說,反對一種「某些人是人,某些人則是把人當人看」的態度。但是這與同志結婚,一點關係也沒有。

呂秋遠直言,「這次的公投明明就不是在表決同志能不能結婚,而是表決要用平等的方式,還是踐踏人權的方式結婚,這些人為什麼就是不把焦點放在入民法或是立專法上,而是一再討論同志結婚後,會有多麼禍國殃民?真的,我很遺憾的告訴反對派,禍國殃民已經確定,不要去領票,你會比較開心。那麼,阻擋入民法總可以吧?」

呂秋遠說,「專法派可以問問自己啊!阻擋入民法的目的是什麼?還不都是婚姻嗎?不過就是專法婚姻與民法婚姻的差異,大家都是台灣人,幹嘛分這麼細呢?因為,你不能跟我用一樣的制度,你要用別的制度。可是異性戀瑞凡,我們回不去了,因為制度都一樣,只是一個在民法,一個在專法。即使是專法的婚姻制度,也得要跟民法一樣,否則就會違反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的意思。」

可能進一步的專法派疑問就是,既然都一樣,那麼你們這群支持同志的異性戀,還有同性戀,你們不分性別在反對什麼?那就滿足專法派一點卑微的需求,立專法不是很好,又可以弭平社會地方傳統壓力?

呂秋遠認為,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真的不是每個人都非常渴望婚姻制度,有些深受其害者,還會鼓吹大家不要進入這牢籠,以免早晚還是要讓呂律師賺取律師費。有了不一定要用,重點不是結婚,重點是平等。就像是有些支持民法派的異性戀會說,拜託,我們是在「幫」你們耶,怎麼這麼不知好歹?

呂秋遠說,當同志婚姻已經成為事實,民法平權就會是義務。有人受壓迫,有人就要反抗,這些人已經不被當作人看太久,將來如果不想讓自己以後被壓迫時沒人出手,現在是不是該動手?當你投下民法派這一票,不是因為你支持同志婚姻,畢竟這是大法官做的決定,你無權改變。這一票,是因為你支持人權、支持平等理念、支持核心價值,所以你才投票支持民法派。怎麼會是「異性戀」幫助「同性戀」?還一副我都施恩給你,你得感激涕零的樣子?你是給自己一個交代,為自己之所以為人的價值負責。

呂秋遠強調,只有入民法,才能讓他們發現,自己原來跟其他人一樣,重點從來就在於平等,而不是婚姻。不能適用同一套法律,哪來的平等?

呂秋遠最後表示,你沒看過地獄,就別急著以為自己可以寫神曲。不談同志婚姻,因為已經是事實,雖然人權不應該公投,但是你的這一票,將決定這些台灣人「口口聲聲認定的親愛同胞」,是「把他們當人看」,還是「他們本來就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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