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玲質疑財產來源不明 魏明谷總部按鈴申告

記者鄧富珍/彰化報導 2018-11-01 15:54

魏明谷競選總部發言人謝明甫,以及游琦俊律師,代表魏明谷縣長以及夫人劉慧如,赴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對黃文玲提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職告訴。

針對無黨籍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昨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彰化縣長魏明谷與太太劉慧如的財產來源不明、縣長夫人干政喬人事等情事。魏明谷競選總部發言人謝明甫及律師游琦俊,今(1)日代表魏明谷縣長以及夫人劉慧如,赴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對黃文玲提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職告訴。

魏明谷競選總部發聲明表示,一、劉慧如女士並無不當增加財產、「喬人事喬事情」、在官邸接見局處首長並聽取業務,以及「曾用新聞處發聲明」等情事,黃文玲的指控和影射並非事實。

二、劉慧如女士的股票皆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強制信託》之規定,依法信託給銀行,每一筆交易都有紀錄,黃文玲身為律師,本應善盡查證義務,不應將魏縣長和劉慧如女士存款增加一事,和商業炒作、「喬人事喬事情」做不當連結。

三、魏明谷縣長和劉慧如女士的存款增加,是因為這兩年來台灣股市景氣良好出脫股票,獲得1千多萬元收入,而劉慧如女士持有的股票、股票交易狀況,皆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強制信託》之規定,附上交易紀錄,並遵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定,每年依法申報,一切公開透明,黃文玲在召開記者會前,就應盡查證義務。

四、黃文玲利用其律師專業,藉口「媒體報導」,規避查證劉慧如女士之「喬人事喬事情」等相關報導,並不當連結到魏縣長和劉慧如女士兩人存款增加一事,非常不適當。面對對手的抹黑,魏明谷縣長和劉慧如女士決定採取法律行動,遏止選舉歪風。

魏明谷競選總部表示,針對黃文玲的不實指控,魏縣長和劉慧如女士今天已提出告訴,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並強調,黃文玲身為律師沒有善盡查證義務,還做出不實指控,這種敗壞選風的行為不會被彰化鄉親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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