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燃料使用費10/31前完成繳納 逾期將受罰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8-10-23 18:41

嘉義區監理所提醒107年尚未繳納汽燃費者,敬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嘉雲南地區107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已在9月底寄出,補繳通知書上印有QR code,可利用掃描軟體讀取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進行線上繳費,或使用「台灣pay行動支付」,請車主儘速於107年10月31日前完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未收到補繳單的車主,除了可到監理所站臨櫃補單繳款外,也可利用 統一、全家、萊爾富、OK四大超商多媒體機列印繳費單或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繳費,請多加利用。

嘉義區監理所提醒您,不依規定繳納汽燃費會被罰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而且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會被強制執行扣款、扣薪甚至查封拍賣不動產。為了自身權益,建議車主可以申辦活期帳戶約定每年自動轉帳扣繳汽燃費,或申請汽燃費電子繳費單以免因為忘了繳費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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