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慣竊賊星該敗 鑑識破案槓上開花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2018-09-18 11:33

鑑識人員對於尋獲失竊車輛採證強化證據面,俾使嫌犯俯首認罪受到應有制裁,進而降低失竊率。

雲林為農業大縣,縣民多以務農為生,所需之交通工具及農漁牧機具卻成為宵小覬覦下手行竊的目標,除造成財物上之損失外,也間接影響農作物之採收運銷,因此雲林縣警察局局長黃勢清要求所屬必須苦民所苦,汽車竊盜案比照重大刑案加強偵辦,除對於失竊地點以同心圓方式向外擴展,積極調閱監視器追查可疑竊賊行蹤外,另外對於尋獲失竊車輛亦要求鑑識採證強化證據面,俾使嫌犯俯首認罪受到應有制裁,進而降低失竊率。

今年6月上旬北港警分局轄區有1部鄭姓農民平日用以代步載運農作物之自小貨車遭竊賊偷走,作為運載贓物之交通工具,竊賊熟知警方辦案方式,特別於下手竊車前,先偷取別部車輛車牌加以懸掛,企圖混淆警方偵辦方向,惟該部自小貨車行駛大半個雲林縣後汽油耗盡,竊賊索性將該車棄置於西螺警分局轄內,為線上巡邏員警尋獲,通知分局鑑識巡官到場針對該部失竊車輛進行採證,鑑識人員發揮其專業知能,於該車採獲多枚指、掌紋及竊賊所遺留之生物性跡證。

經即時傳送鑑驗比對結果,車內採獲之指、掌紋與毒品竊盜前科吳姓犯嫌相符,進而提供西螺警分局通知吳嫌到案說明,吳嫌面對鑑識鐵證坦承不諱,並供出同案尚有另名李姓毒品竊盜前科犯後,雙雙遭警方移送法辦;警方又透過指紋採證比對結果查出相隔3日在西螺警分局轄內另一起程姓農民自小貨車失竊案,同樣也是吳、李兩嫌共同所犯,兩嫌橫行本縣犯下多起汽車竊盜案,顯為治安之毒瘤。

迄至8月下旬生物性跡證比對結果出爐,除確認李姓共犯涉及鄭姓民眾之自小貨車失竊案外,刑事警察局DNA資料庫又比對出李嫌涉及其他3件臺西警分局轄內之竊盜案件,且李嫌於9月初遭雲林地檢署發布為毒品通緝犯,日前又遭臺西分局橋頭派出所員警於執勤時逮捕到案,除先前多件竊盜案件再加上鑑識採證送鑑DNA資料庫建檔比中之案件,估計可讓李嫌在牢裡蹲上好一陣子,避免再出來危害縣民。

縣警局表示,「凡走過必留痕跡」,是鑑識人員在執行各項刑案採證工作時所堅持之信念,透過現場仔細勘察採證再加上龐大的DNA資料庫大數據建檔比對,可有效連結相關刑案人與物、證明犯罪軌跡,提供偵查線索和犯罪手法分析之資料來源,進而協助偵破刑案緝捕嫌犯到案,讓民眾能在本縣安居樂業,更是警方責無旁貸之使命與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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