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治安維護工作效率 彰縣警局購置警用車輛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2018-09-14 00:50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彰化縣警察局年度購置警用車輛總經費計新臺幣2,510萬元,共計採購巡邏車10輛、偵防車18輛、勤務車1輛、巡邏機車113輛,於13日舉行授車典禮,彰化縣長魏明谷親臨主持,魏縣長非常重視提升打擊犯罪的能力,並強調彰化縣政府全力支持警用車輛汰舊換新,以有效落實治安維護工作,帶給全體縣民更安全的治安環境。

彰縣警局購置警用車輛 有效提升治安維護工作

彰縣警局購置警用車輛 有效提升治安維護工作



縣長魏明谷表示,警察各項設備及裝備建置、員警健康福利非常重要,104年起挹注經費1億804萬元,共汰換警用汽車137輛、機車402輛;編列3億4,137萬元新建5個分駐所,修建北斗分局等23個辦公廳舍耐震補強;今年持續編列預算3,500萬元增設網路型「路口錄影監視系統」,建置累計達8,965支鏡頭;外勤員警健康檢查補助費每人3,500元提高到5,000元、超勤加班費內外勤員警均提高到每月1萬7,000元;另編列1,396萬元換發員警新式高透氣雨衣。從汰換警用車輛、新(修)建辦公廳舍、設置網路型路口錄影監視系統,到員警健康福利和裝備等預算經費,均全力給予支持,對警政工作推動不遺餘力。



彰化縣在社區治安工作已連續12年獲內政部評鑑為全國特優單位,在推動「交通事故零成長」的縣政目標上,3年來交通死亡人數逐年降低, 107年更榮獲交通部頒發6座金安獎等優越成果,魏縣長特別感謝警察局林局長及全體同仁為縣民投入治安維護工作的努力。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