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空污法打壓10年以上舊車? 環署:四行程機車、小客、小貨不受限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8-20 18:20

(圖/Wikipedia)

外界多所爭論的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已於8月3日正式生效。除了因設置空品區而衍生出的二行程機車「勸導區」、「取締區」劃分爭議外,對於新版空污法第36條第2項相關規定,民眾普遍認為該法條是逼迫出廠10年以上舊車強制淘汰,有圖利廠商增加新車銷量的嫌疑。環保署今(20)日再次提出澄清,新版空污法規劃的加嚴標準草案尚需與各界進行溝通對話及考量車輛改善技術之可行性,依討論結果完成修正後,才會公告實施,並有足夠的宣導期,讓民眾有時間因應,請車主不要擔心。

環保署表示,規劃的加嚴標準草案,只針對高污染的二行程機車及1~3期大型柴油車。二行程機車部分,2020年起,2003年12月31日前出廠的機車定檢或路邊攔檢標準加嚴為2004年起實施的4期標準(一氧化碳(CO)3.5%及碳氫化合物(HC)2,000ppm);大型柴油車部分,2023年起,2006年9月30日前出廠1~3期大型柴油車須符合2006年10月1日起實施的4期標準(黑煙不透光率1.0m-1)。加嚴排放標準受影響的對象只有二行程機車(2003年12月31日前出廠)及1~3期大型柴油車(2006年9月30日前出廠)。四行程機車、小客車、小貨車及加裝濾煙器的3期大型柴油車均不受影響,外界謠傳出廠10年以上舊車將強迫淘汰,實為誤解。

環保署20日再次提出澄清,新版空污法規劃的加嚴標準草案尚需與各界進行溝通對話及考量車輛改善技術之可行性,依討論結果完成修正後,才會公告實施,並有足夠的宣導期,讓民眾有時間因應,請車主不要擔心。(圖/環保署)

環保署20日再次提出澄清,新版空污法規劃的加嚴標準草案尚需與各界進行溝通對話及考量車輛改善技術之可行性,依討論結果完成修正後,才會公告實施,並有足夠的宣導期,讓民眾有時間因應,請車主不要擔心。(圖/環保署)



另外,環保署也再次說明,自2008年以來即持續針對淘汰二行程機車提供補助,自去年起並已陸續提出1~2期大型柴油車報廢補助、3期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定額減徵大貨車新車貨物稅5萬元、以及可大幅降低購車貸款負擔的固定利率2.595%的低利信貸優惠以及1%利息補助措施等協助方案。後續將持續提出古董機車專案處理、弱勢個案專案輔導等方案,積極協助輔導受影響的二行程機車及1~3期大型柴油車車主。

最後,環保署強調,空氣品質維護是全民要共同面對與努力的議題,台灣本土污染中,高污染車輛造成的污染貢獻並不下於工業源,除了會近距離對周遭敏感族群造成衝擊,暴露最頻繁的還是車主與使用人,期盼能與二行程機車與1、2期大型柴油車的車主共同努力改善。環保署並重申,一直以來車輛的管制政策都是「只查烏賊車」,車輛落實必要的維護保養,符合檢驗標準,就可以正常使用,請各位車主不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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