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布328家違反勞基法名單 精華光學罰90萬最高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8-08-15 18:02

上市公司精華光學係第7次使勞工單月加班逾46小時法定上限,遭處罰鍰90萬元。(圖/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5日公布今年第4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雇主名單,計有328家業者。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97家;其次為使勞工超時工作,計有70家;至於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則有51家。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亦有3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60家。違反性工法部分,則有2家。

勞工局指出,本次違反勞基法被處罰鍰金額最高的業者為上市公司精華光學,係第7次使勞工單月加班逾46小時法定上限,遭處罰鍰90萬元,其次為台北慈濟醫院,罰鍰金額75萬元;另外,指南客運亦因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勞工例假,被處罰鍰60萬元。違反性工法部分,台灣客服科技(股)公司及泰映科技(股)公司於知悉工作場所有性騷擾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合計被處罰35萬元。

 

勞工局提醒,為防治職場性騷擾行為的發生,僱用30人以上的雇主,依法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應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雇主如「知悉」勞工遭遇職場性騷擾時,應採取下列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如1.以審慎態度立即啟動調查、釐清真相;2.避免雙方當事人單獨相處或接觸,並關懷被害人感受;3.性騷擾行為如經調查屬實,且行為人為所僱勞工,應對其為適當之懲戒或處理;4.對所有員工辦理宣導或教育訓練等,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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