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辦「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說明會」 邀托育人員及家長踴躍參加 

記者蕭碧月、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8-07-27 17:10

0到未滿2歲育兒津貼、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 8月1日正式上路

嘉義市長涂醒哲上任後,積極推動友善托育環境及平價托育制度,讓嘉義市成為願生能養友善育兒城市,率先全國自106年1月起加碼補助0-2歲幼兒托育補助2,000元至3,000元,等同補助家長每月4,000元至6,000元,更於107年托育補助率先加碼延長至3歲,補足2-3歲補助空窗期,涂市長於去(106)年8月向蔡英文總統建議擴大托育服務,獲中央的肯定與跟進。

行政院賴清德院長於26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自今年8月1日起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量、建置準公共化機制、擴大發放0-4歲育兒津貼、鼓勵企業設置托兒機構等具體對策,以多管齊下方式解決我國少子女化問題,以營造友善育兒環境,並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期能達到「改善教保人員薪資」、「穩定教保服務品質」、「提高生育率」及「兒童獲得公平照顧」等政策目標。

自今年8月1日起,綜所稅率20%以下的家庭,家長未領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將0到2歲幼兒交由簽約的準公共化保母或私立托嬰中心照顧,一般家庭每人每月將補助新臺幣6,000元、中低收入家庭8,000元、低收入戶1萬元,第3胎以上幼兒每月再加發1,000元;幼兒送托公共托育家園或公共托嬰中心,一般家庭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中低收入戶5,000元、低收入戶7,000元,第3胎以上幼兒每月再加發1,000元。育兒津貼亦於8月1日擴大補助對象,只要是綜所稅率20%以下的家庭、家長未領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及未接受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一般戶每人每月發給育兒津貼2,500元、中低收入戶4,000元、低收入戶5,000元,第3胎以上幼兒再加發1,000元,明(108)年8月則將補助年齡由現在的0-2歲擴大到4歲。

育兒津貼採申請制,符合擴大補助對象者可向幼兒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目前已在領取「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或「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者,政府會主動將申請資料轉介到新制度,民眾可以免重複提出申請,同時也考量制度轉銜,明定2個月緩衝期,以充分保障幼兒權益。

社會處表示,為讓民眾瞭解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政策的規定及內容,將於7月28、29日上午9時在市府9樓禮堂辦理「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說明會」,歡迎托育人員及家長踴躍參加。詳情請洽社會處兒少及婦女福利科05-2254321轉155或嘉義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05-291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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