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環保局辦公聽會 對燃油鍋爐加嚴補助並用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18-07-26 18:35

公聽會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26日召開修正燃油鍋爐加嚴標準草案公聽會,聆聽業者意見。環保局表示,鍋爐加嚴草案規定既存汙染源蒸氣量2公噸以上鍋爐,排放改善期限到今年底止;蒸氣量2公噸以下的鍋爐則全數納管,預計加嚴排放標準自110年起開始施行,屆時業者排放若超標,將依法裁罰。

環保局說,市府已編列3000萬元鍋爐汰換補助費用,歡迎業者踴躍申請,為改善鍋爐空汙一起努力。

環保局指出,燃油鍋爐是台中市重要的汙染排放來源,藉由訂定加嚴標準,並推動鍋爐改用清潔燃料,期盼可改善燃煤、燃油鍋爐造成的空汙問題;對工廠業者而言,除可提升能源效率,節省燃料成本,面對日趨嚴格的環保標準,也是最一勞永逸的方案。

環保局說明,此次修正加嚴標準草案,針對蒸氣量2公噸以上的鍋爐,排放改善期限至今年底止,明年開始若超標將依法裁罰;另外,蒸氣量2公噸以下的鍋爐也將全數納管,加嚴標準預計110年1月1日實施,給予業者汰換燃氣鍋爐的緩衝時間,屆時業者排放標準若超標,也將依法開罰,決不寬貸。

為鼓勵業者汰換老舊的燃油鍋爐,市府104年9月訂定「推動企業加熱設備改用天然氣補助要點」,107年度更編列3000萬元補助經費,推動加熱設施改用天然氣,每家業者最高可申請50萬元補助費用,歡迎業者踴躍提出申請,降低空汙排放,為改善大台中空氣品質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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