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107年住宅補貼7/23受理申請 二項資格放寬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2018-07-11 06:10

基隆市長林右昌在10日的市務會議後記者會中宣布一項攸關市民權益的好消息,基隆市府自7月23日起受理107年度住宅補貼申請,預計將提供設籍於基隆市的市民「租金補貼」1,000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1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6戶,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且有需求的市民踴躍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林右昌表示,只要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年滿20歲,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所得低於46萬元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18582元,每人動產限額低於112500元,家庭不動產限額低於525萬元;就有機會獲得租賃房屋的「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台幣3000元,最長補貼為期1年。另外還有「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有需要購置或修繕房屋的市民享有1.137%的銀行貸款優惠利率。

林右昌還指出,根據都發處的統計,基隆市102、103年的額度都只有4百多戶,因此讓很多申請民眾向隅,但在市府積極向中央爭取之下,自104年起補助戶數大幅提高,通過申請的比例很高,符合申請標準的市民朋友千萬不要錯過這個好機會。

都發處長徐燕興補充指出,由於住宅補貼採「評點制」機制,內政部為照顧更多經濟、社會弱勢者,繼去年度放寬符合弱勢條件之「中低收入戶」檢附證明文件,可累計評點加分,今年度更放寬新增「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只要檢附「診斷證明書」或「媽媽手冊」,即視為育有未成年子女,並可累計評點加分,另新增「結婚登記日於申請日前2年內的新婚家庭」,亦放寬累計評點加分。請注意自身及家庭成員若具有可加分之特殊條件,應在申請書上確實勾選具備之條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才可累計評點加分。

徐燕興也提醒有意申請的市民朋友,務必在8月31日前填妥申請書並確實檢附相關文件,以「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至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地址:基隆市義一路1號後棟5樓),即可完成申請。(以「掛號郵寄」的方式提出申請,應以郵戳為憑。)

相關申請書表可上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網站下載或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查詢下載,也可至市府1樓服務中心、市府都市發展處或就近至本市各區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及簡章。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洽詢電話 (02)2420-1122轉分機1822至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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