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 警消加薪1370元 6.6萬人受惠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5-29 15:23

立法院29日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2條修正案,將警正四階(兩線一星)以下基層警消人員最高年功俸額從現行500俸點,提升1級至525俸點,警正三階(兩線二星)俸額加至550俸點。(圖/NPA署長室Facebook)

基層警察、消防人員工作性質特殊,常在高壓力、高危險度的環境下工作,且常因維護陳抗安全,常長時間值勤,也因此警消薪資、退休金問題備受重視。立法院今(29)日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2條修正案,將警正四階(兩線一星)以下基層警消人員最高年功俸額從現行500俸點,提升1級至525俸點,警正三階(兩線二星)俸額加至550俸點。調整後資深基層警消每月所得可增加1370元,預估全國約6.6萬名基層警消能受惠。

內政部說明,基層警消人員俸額提升1級除了現職人員每月所得可增加1370元,每年約增加1萬9千多元外,退休後亦可提高退休所得,每月約增加1600元,每年約增加1萬9千多元。全國現有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有6萬6千多名,第1年立即受惠的同仁約有28242人、第2年增加1371人、第3年起再增加873人,之後每年受惠人數均會再增加。

另對於本次修正案將最高年功俸提升1級,將導致部分同仁第1年減少半個月優惠考績獎金之疑慮,內政部說明,同仁晉級525元當年度考績獎金雖減少半個月(以任警正四階滿10年者為例,約減少3萬6千多元),但現職待遇晉級後每年可增加1萬9千多元(以14.5個月計),雖扣除後約減少1萬6千多元,但嗣後每年均增加1萬9千多元。再者,優惠考績只有晉525元當年暫停,次年起即恢復優惠權益。

內政部強調,此次《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2條修正將本俸級調升,不但實質幫基層警消加薪,且有長期效益,是照顧基層警消的最好做法,未來將持續秉持照顧警消人員之立場,在政府財政狀況許可下,結合各項福利措施,改善警消工作條件及待遇,積極維護並爭取警消人員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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