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客棄養15隻毛小孩 租屋處惡臭髒亂、滿地排泄物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8-05-24 18:58

租屋客在租約到期後,拖延數月未搬離,卻於4月中悄悄搬離租屋處,且棄養15隻毛髮糾結飼犬,屋內髒亂惡臭。(圖/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板橋區莊姓租屋客在租約到期後,拖延數月未搬離,卻於4月中悄悄搬離租屋處,且棄養15隻毛髮糾結飼犬,屋內髒亂惡臭,動保處接獲通報後已協助安置犬隻,並請飼主到案說明,將依據動物保護法嚴懲惡意棄養飼主。



據謝姓房東說,飼主因飼養犬隻造成公共區域持續有惡臭味散出,並且有犬吠噪音問題,使鄰居難以忍受,又礙於租屋合約尚未到期,無法擅自進入屋內,只能不斷向飼主溝通,直到合約期滿後,飼主開始以各種理由推託避不見面並拖延搬離時間,最後於4月中時,僅留下一封訊息向房東說明已搬離該址,便再無任何音訊,而其所飼養寵物犬即被棄養於租屋處,房東見狀立刻向動保處通報。


動保處人員會同房東進入租屋處,屋內惡臭髒亂、滿地排泄物,現場帶回臘腸犬5隻、混種梗犬10隻,共計15隻犬隻,經動保處獸醫師檢查,犬隻毛髮沾黏排泄物且缺乏梳理打結情形嚴重,另趾甲過長甚至有倒插情形,皆顯示該批犬隻長期未受到妥善照顧。

動保處循線追查飼主到案說明,並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及第29條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整罰緩,未為飼犬施打狂犬病疫苗,則另以動物傳染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及第45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整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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