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清新家園 雲縣新設畜牧場自治條例修正通過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2018-05-22 11:27

雲林縣政府顧及公共環境衛生,配合雲林縣議會提案修正「雲林縣新設畜牧場自治條例」第5條順利三讀通過。

雲林縣政府顧及公共環境衛生,配合雲林縣議會提案修正「雲林縣新設畜牧場自治條例」第5條,加嚴規範新設置畜牧場應距離商店、廠房、機關(構)或住宅周界五百公尺範圍以上及距離學校一千公尺範圍以上規定,該案21日於縣議會順利三讀通過,後續縣府將依此修正條例對新設置畜牧場進行審核管理。

縣長李進勇表示,感謝議會對縣民生活與農業生產環境的關心,立即如火如荼著手自治條例修正案並於今日修正通過,縣府也會為民眾生活環境謹慎把關,加嚴審查畜牧設施及畜牧場登記證核發,未符合自治條例規範及相關規定之業者將不予核發。

李進勇亦指出,畜牧業對於雲林經濟發展貢獻良多,但隨著時代的變遷,民眾對於生活品質、環境保護之重視程度漸升,近日幾次畜牧場鄰近居民的陳抗事件,也提醒著政府與業者要重視民眾的心聲,他呼籲業者在經營產業的同時,也要與縣府共同重視周遭民眾對於公共衛生及清新家園的要求。

此外,為避免過多畜牧產業影響超出環境負荷量,李進勇並指示農業處,針對畜牧場設置密度、禽畜糞堆肥場及廢水處理中心離商店、住宅之距離等要求擬定規範,另行研擬修正自治條例以維護鄉親居住的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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